襄阳市社科联关于印发《襄阳市第十三届(2024—2025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社科联关于印发《襄阳市第十三届
(2024—2025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在襄高校科研部门,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襄阳市第十三届(2024—2025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施行。
襄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6年4月1日
襄阳市第十三届(2024—2025年)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按照《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襄政发〔2002〕53号)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次评奖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由市及市以上社会科学工作部门组织开展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以及被市或市以上党委、政府等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以刊印时间为准),均可参评。
二、评审机构
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临时成立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市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市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包括起草有关评奖文件,受理、整理申报成果和资料,组织评审工作,制作获奖证书,开展发奖工作等。
三、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社会科学成果必须政治方向正确,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一)申报者条件
1.在本评奖年度范围内,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或研究襄阳重大现实问题的市外集体和个人均可申报;
2.合著(编、译)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书面同意;
3.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高校除外)、市社科联驻会主席不能申报;
4.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刑事处罚处于影响期、惩戒期的不得申报。
(二)参评成果条件
1.个人完成的多卷本成果(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
2.系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参评;
3.围绕同一主题发表的论文(3篇及以上,且第一作者相同),可作为系列论文参评;
4.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参评;
5.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论文申报;
6.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中文译文(论文需提交中文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7.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
8.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教材和教辅;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四、申报途径
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或党工委办公室申报,高校、党校和科研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申报,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上述以外的申报者直接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五、申报要求
一是坚持回避原则,担任本届评委专家的成果不得参与评奖。
二是凡申报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不多于1项)。
三是申报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材料:规范填写的《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份,申报人必须在承诺书上签字,推荐单位应给出明确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著作类成果须报送原件一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各一份,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有关推荐意见书或佐证材料。市及市以上社会科学工作部门组织开展并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除一份成果材料外,须报送立项、结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被市及市以上党委、政府等决策时采用并对实际工作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应用成果,除一份成果材料外,须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是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对照相关条件,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合格的成果予以报送。报送时应提供一份纸质的《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31776748@qq.com。
五是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需使用标准档案袋收装(一项一袋),档案袋封面同申报表封面。
六是申报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奖,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六、申报时间
2026年3月30日至2026年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申报地址:襄阳市东津新区鹿鸣路88号东津云谷孵化中心D6栋2楼市社科联217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桐、严茜瑜,0710—6183829。《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均在市社科联网站“襄阳社会科学网”(http://www.xyshkx.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八、评审程序和方法
评审按初评、复评、终评程序进行。
初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学科组专家评审。学科组专家独立对申报成果认真审读,采取定量打分和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评委会办公室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按得分高低产生初评推荐名单。
复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全体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审阅初评推荐成果相关资料,认真复核,充分酝酿,集体评议,以记名投票方式推举出拟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报市评委会办公室整理后终评。
终评:由市评委会负责。在复评的基础上,市评委会组织全体评审专家审定各奖励等级的优秀成果,终评成果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通过方为有效。
公示:通过终评的成果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公示成果存在学术不端或弄虚作假等问题,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提出异议。
授奖:公示期无异议的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授奖。
九、奖项设置和奖励形式
本次评奖按著作类和论文(报告)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根据需要可设立特别奖。
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作者排名以5人为限)。
附件:1.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点击打开链接
2.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点击打开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