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科联关于印发《襄阳市第十二届 (2022—2023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本网2024年03月12日点击量:1317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市直有关单位,各在襄高校科研部门,各社科研究机构,市级社科类社会组织:

  《襄阳市第十二届(2022—2023年)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施行。

  

                                      襄阳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4年3月11日



襄阳市第十二届(2022—2023年)社会科学优秀

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按照《襄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襄政发〔2002〕53号)的规定,制定本次评奖实施方案。

  一、评奖工作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坚持科学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原则,奖励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尤其注重奖励研究重大理论问题和襄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的优秀社科成果,鼓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充分发挥其创造性,推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更好地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服务。

  二、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

  参与申报的社会科学成果必须政治方向正确,有一定的学术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

  1.我市社会科学工作者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市及市以上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并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被市及市以上党委、政府等决策时采用并对实际工作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应用成果,可申报参评。申报人必须是申报成果的创作者,且申报成果无著作权争议。

  2.已经去世或调离我市的社会科学工作者(指工作地点在襄阳)在上述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也可申报参评。

  3.系列丛书以单本成果独立申报参评;个人完成的多卷成果(已出齐)可作为著作类成果参评;合著(编)的成果由第一作者申报,申报者不是第一作者的,必须征得第一作者的书面同意。

  4.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5.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6.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和教辅;

  (3)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4)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5)已获得相当于市厅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

  7.凡担任本届评审工作的专家不得申报本届评奖。

  8.副厅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和市社科联驻会主席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

  三、申报途径和要求

  9.申报途径:在市民政部门登记的社科类社会组织的会员向所在社会组织申报,县(市、区)、开发区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县(市、区)党委宣传部或党工委办公室申报,高校、党校和科研单位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向所在单位科研部门申报,汇总后在规定时间内报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上述以外的申报者直接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10.申报要求:

  (1)凡申报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经评选获奖成果不多于1项)。

  (2)申报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市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下列纸质材料:规范填写的《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一份,申报人必须在承诺处签字,推荐单位应给出明确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著作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一份,论文类成果必须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各一份,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成果需提供有关推荐意见书或佐证材料。市及市以上社会科学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并结项的课题研究成果,除一份成果材料外,必须报送立项、结项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被市及市以上党委、政府等决策时采用并对实际工作有明显推动作用的应用成果,除一份成果材料外,必须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推荐单位要加强审核把关,对照相关条件,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合格的成果予以报送。报送时应提供一份纸质的《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1266087@qq.com

  (4)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一项一袋,均使用牛皮纸档案袋收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申报表封面,背面张贴申报材料目录明细。

  (5)申报人要弘扬严谨、求实、创新、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奖,一律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四、申报时间

  11.申报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2024年4月10日。

  五、申报地址及联系方式

  12.地址:襄阳市襄城区新街16号市社科联学术中心。

  1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魏桐、李帆,0710—3611223。

  14.《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都可以在市社科联网站“襄阳社会科学网”(http://www.xyshkx.com)“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六、评审机构设置

  成立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评委会成员由有关领导和相关单位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评委会办公室负责评奖的日常工作,包括起草有关评奖文件,受理、整理申报成果和资料,组织评审工作,制作获奖证书,开展奖励发放工作等。

  七、评审程序和方法

  评审按初评、复评、终评程序进行。

  15.初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学科组专家评审。学科组专家独立对申报成果认真审读,采取定量打分和定性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评委会办公室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按得分高低产生初评推荐名单。

  16.复评:由市评委会办公室组织全体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审阅初评推荐成果相关资料,认真复核,充分酝酿,集体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举出拟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报市评委会办公室整理后终评。

  17.终评:由市评委会负责。在复评的基础上,市评委会全体评审专家审定各奖励等级的优秀成果,终评成果须获得三分之二以上评委通过方为有效。

  18.公示:通过终评的成果按规定进行公示,对公示的成果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市评委会办公室实名投诉,并由市评委会裁决。

  19.授奖:无异议和裁决后具备获奖条件的成果,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授奖。

  八、奖项设置和奖励形式

  20.本次评奖按著作类和论文(报告)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项。根据需要可设立特别奖。

  21.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是襄阳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奖,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奖励证书和奖金,获奖人需按税务部门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附件:1.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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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襄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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